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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分院】   江苏讲师团赴藏为全区法院审判业务人员进行授课
  发布时间:2023-08-14 20:15: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教育培训水平,增进西藏法院与兄弟省市法院间更好地交流互动。积极沟通协调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通过智力援藏渠道讲师团赴藏为全区法院审判业务人员进行授课。近日,8月9日至8月10日,邀请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孙晋琪同志率讲师团一行5人为全区三级法院授课,拉萨中院设主课堂。9日上午,拉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晓艳同志主持开班仪式,孙晋琪庭长作讲话,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普布旺拉出席开班仪式。

在江苏高院党组、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高度重视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孙晋琪围绕追赃挽损的司法实践情况、追赃挽损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江苏法院追赃挽损工作的主要做法等进行授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嵘围绕执行工作的调查、控制、处置、分配、交付、惩戒等6个方面讲解了执行之刚,从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市场主体出清和挽救“助企”行动等3个方面讲解了执行之柔。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潘全民围绕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类型、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概念理清、建设工程合同定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过错赔偿与折价赔偿、特殊施工主体诉权问题等9个方面进行授课。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江福禄围绕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体系3.0指标概况、得分规则、操作方法、计算规则及评分要求等方面进行授课。    此次授课采取全区三级法院现场+视频方式进行,全区法院的审判业务人员共授课4次,参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课后,讲师团对主课堂参训人员提出的各类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一一释惑,帮助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文:毛应华、普布旺拉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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