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全省法院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同志了解财政政策规定、熟悉财务核算制度,促进全省法院财务管理正规化建设。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于7月30日至8月4日举办财政财务专题研讨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魏文超参加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院长陈萍主持开班仪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华玉玲参加开班仪式,来自全省法院的58名分管财务的院级领导参加了培训。
魏文超副院长结合学习培训和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讲了五点意见。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人民法院财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法规政策的理解能力和宣传解释能力。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参加培训的同志,都是各级法院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同志,承担着管理好法院资金和资产的重要责任,是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党组高质量决策的参谋助手。三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大家要以这次学习培训为契机,树立起学无止境和契而不舍、学以致用的意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打开视野,开拓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四是要强化节俭意识。在过紧日子的大环境下,各级法院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精打细算过日子,把钱实实在在的花在“刀刃”上,争取用有限的资金产出最大的效益,切实让资金推动法院事业向前进。五是要强化法纪意识。财经纪律历来是一条“高压线”,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熟悉掌握财经法纪知识。在工作中建制度立规矩,充分履行组织赋予的监督职责和财务管理中“管”的职能,既要约束本级法院的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防范,严格规范自身的履职行为。
此次培训班课程安排科学合理,师资力量配置较高,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业务实践的讲解,专门邀请了省委党校和省内高校的教授学者以及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的业务专家授课,并组织学员开展专题讨论和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分管财务领导的综合素质和决策水平,夯实依法理财、按章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