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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分院】以“共学”促“共识” 全省减刑、假释业务同堂培训班如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7-26 11:26:00 打印 字号: | |

全省减刑、假释业务同堂培训班授课现场

为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提升黑龙江省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质效,7月16日至19日,黑龙江省法院审监一庭联合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黑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在黑龙江分院宁安校区举办全省减刑、假释业务同堂培训班。100余名来自法院、检察院、监狱、公安系统负责刑罚执行变更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忠诚,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伊建民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开展同堂培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是能动司法的有力体现,是省法院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推动“工作落实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出席并讲话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忠诚出席并讲话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伊建民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董朝阳副庭长授课

本次同堂培训旨在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研讨、解决司法实务中减刑、假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巩固减刑、假释案件100%开庭成果,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建立各政法机关良性互动机制,积极适应新时代减刑、假释工作需要。

政法系统多单位同堂培训在我省尚属首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和座谈交流的方式,聚焦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最新规范性文件和刑罚执行理论前沿,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董朝阳副庭长及省法院有关同志围绕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和100%开庭进行专题授课。部分中院、检察院、监狱有关同志作交流发言。培训班还安排了文件解读、现场答疑、分组研讨等环节。此外,省法院审监一庭与哈尔滨、牡丹江等8家中院开展案件评查情况“面对面”通报,意在真正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推进整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参训人员普遍表示,此次同堂培训质量高、效果好,课程安排紧凑有序,内容贴近实际,既有理论辅导,又有专业“实战”,信息量大、操作性强,对做好减刑、假释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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