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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陕西高院、云南高院)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7-13 10:04:27 打印 字号: | |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进展,国家法官学院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9日,成功举办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陕西高院、云南高院)。

本次培训班坚持政治统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有力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本次培训班坚持按需施教。通过培训前深入开展调研,明确培训任务,设置了“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审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问题”“民法典合同编的理解与适用”等课程,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地方法院干警知识产权审判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培训班师资雄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多位法官,以及法官学院多名教授为学员授课。

来自陕西法院和云南法院共200多名法官参加了此次培训。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获益匪浅。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仍需知识产权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高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图:亓凯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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