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为期3天的全省人民法庭庭长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在昆明圆满结束。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庭长综合能力,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 服务和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祥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当好人民法庭庭长”专题授课。张祥指出,人民法庭在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人民法庭庭长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掌握法院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法庭“三个服务”的功能要求,优化法庭布局、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化建设,围绕 “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能动司法,提高案件质量,推动工作新发展、新突破;要注重情理法相结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贯彻落实3815战略贡献司法力量,助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邀请了广东高院、国家法官学院广东分院、云南省高院、绍兴中院、南京市秦淮区法院等单位的业务专家,就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民商事案件审理实务、矛盾纠纷化解、加强社会治理等内容进行授课,并组织学员就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及诉调对接工作开展实务交流。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丰富多样,紧贴基层实际,实务针对性较强,提高了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增进了业务交流,提升了工作能力。
本次培训由云南省高院民一庭和省法官学院联合举办,分两期进行,来自昆明、曲靖、红河、玉溪、版纳、临沧、丽江、迪庆辖区的125名人民法庭庭长参加第一期培训。
(文:万云霞 图:鲁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