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4月12日至13日,江苏分院杜月秋院长带队赴内蒙古分院进行学习交流。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内蒙古分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感受其浓郁的文化氛围和民族特色。内蒙古分院院长田钢全面介绍了该院历史沿革、机构设置、重点亮点工作等。两家分院围绕教育培训、师资力量、人员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后勤及经费保障、事业化改革、案例基地工作、支部建设等方面展开充分交流。
杜月秋院长表示,内蒙古分院与江苏分院承担系统内教育培训这一共同的职责使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两家分院同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首批研究基地(中心),在很多方面都有共通之处,期待两家分院进一步加强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 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的号召,秉承 “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合作提高”的原则,围绕学院重点调研课题内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瓶颈问题等深入交流,挖掘各地特色经验,积极探索高质量培训和服务保障新路径,同时为下一步两院间开展合作交流、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图:内蒙古分院提供;文:王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