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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5:17:4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国家法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考生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jfgxy2023@163.com。

2.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确认参加国家法官学院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写明

3.放弃面试考生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后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指定邮箱;

4.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5.已确认参加面试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法官学院(丰台校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于面试当日7:30前到国家法官学院行政楼大厅集合报到,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并进行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2、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务必携带下列材料:

(1)《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须手写签名);

(2)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京内生源和社会人员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信息(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类别为社会人员的考生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同时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4)和离职有关材料。

四、 体检考察

(一)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

试后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开始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函》(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如实填写个人的信息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将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7:45前未能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请近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10—67559299、67559322

联系人:曹老师、张老师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待业情况说明

5.报名推荐函

 

 

国家法官学院

   2023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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