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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院】开展专题研究部署科研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2 11:01:33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下午,山东分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省法院党组调研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度科研调研工作。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义生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科研调研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暨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研究通过分院2023年度科研调研工作要点。会议全面总结近年来科研调研工作取得成绩,实事求是指出科研调研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就做好今年科研调研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科研调研工作始终,准确把握科研调研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工作重点,严格贯彻科研调研工作中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要求,确保科研调研工作正确方向。二是立足精准化、高端化,持续提升科研调研工作质效。要加强氛围营造,构建党委领导、部门保障、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科研部要抓好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他部门、团队要加强内部联动,立足职责定位,围绕审执工作热点难点、法官培训及保障、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等开展研究。教职工要确立自身研究领域和专长,提升科研调研能力和论文写作水平。要注重加强与中基层法院等实务部门沟通联系,发挥学院理论优势和实务部门案例资源优势,通过高质量的科研调研成果推动提升审执质效。要充分发挥学院各科研调研平台作用,通过举办学术论坛等活动加强学术交流。既要“引进来”,邀请高层次法学专家来学院授课指导,也要“走出去”,与各高等院校、法学研究院所等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学院科研调研工作精品化、高端化水平。要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推进优秀科研成果进审执、进课堂、进决策。三是加强科研调研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着眼于培养法学名家和教学名师,发挥老教师和学术骨干“传帮带”的引领作用。通过举办青年学术论坛、论文写作指导培训等形式,培养科研调研青年后备人才,确保科研调研工作后继有人。要把科研调研成果与聘期考核、职称评聘等结合起来,建立起鼓励支持科研调研的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树立起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各部门、团队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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