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于202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举办全省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培训分汉语教学和汉藏“双语”教学两期进行,来自全省法院的108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青海分院院长陈萍主持开班仪式,省法院干部处处长张洪涛出席开班仪式并做了动员讲话。
张洪涛处长结合当前我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和阐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他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 的作用,实现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次培训班授课内容丰富,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理解与适用、司法礼仪等内容,并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专门邀请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结合大量审判实例,重点讲解了民事、刑事诉讼裁判规则和审级制度,以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实践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两期培训安排学员前往城北区法院现场教学,观摩案件庭审过程,通过现场观摩规范、严谨、有序的庭审环节,使新任陪审员更加深刻地认识自身的使命,了解自身的职责,更好地参与到案件审理中。
参加培训的陪审员纷纷表示,一定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培训机会,仔细研读授课内容、深刻领悟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运用精髓、准时参加人民陪审、严格遵循法律,尽职尽责维护公平,彰显正义。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原则记在心上,陪审落实在行动上,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