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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分院】全区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顺利开班
  发布时间:2023-03-27 09:30:1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区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于3月21日举办全区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自治区高院刑一庭庭长郭云楼、刑三庭庭长李玉山出席开班式,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院长田钢主持开班式。

王旭军副院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近年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分析了当前我区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就做好本次培训的教学组织、交流研讨、培训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期培训班为期五天,来自全法院的238名刑事法官和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参加此次培训。培训内容安排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刑法修正案(十一)》适用疑难问题梳理及对策、当前网络犯罪若干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刑行民交织案件中的犯罪判断等针对当前刑事审判疑点、难点、热点设立的课程,并聘请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党校老师授课,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本期班还安排了专门的研讨交流环节,就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体会和当前刑事审判中常见的醉驾、帮信、认罪认罚等问题在各小组间开展充分的交流研讨,以实现集思广益、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图文:王习颖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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