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教育培训资源,拓展人才培养途径,3月8日至10日,山东分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义生同志带队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开展调研交流,并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刘义生书记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铭(主持工作)等校方主要领导,围绕合作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和教研实践共享等内容开展座谈。双方以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为共同目标,就共建师资库、共建继续教育平台、共建教研实践互促共进机制等内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此次合作必将充分发挥学院实践教学优势和浙大光华法学院理论教学优势,有力促进双方事业共同发展。
在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考察组与浙江省高院二级巡视员赵年国,行装处处长、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海华、行政庭副庭长、学院党支部书记管征等开展座谈。双方就法官培训的具体做法进行深入交流,并围绕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方式进行了探讨。
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