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本次招聘考试在线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线上面试时间
2022年8月18日10:00—10:10。
二、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在线“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考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考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8月12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gjfgxy2022@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确认参加国家法官学院面试”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写明;
2.放弃面试考生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8月12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gjfgxy2022@163.com。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 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考生于8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版)压缩打包发送至gjfgxy2022@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本人签名的《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京内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信息(包括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
6. 岗位类别为社会人员的考生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同时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4)和离职有关材料。
考生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面试安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在线面试形式,具体安排详见线上录像面试操作要求(见附件5),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面试场所和设备,按时参加模拟测试。
面试将于8月18日上午10:00正式开始,考生需于9:10登录考试系统,按提示进入待考页面,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环境检查及拍摄角度确认。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待考及考试期间,不能离开座位,须保持处于监控范围内,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体检和考察
(一)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考生。
(二)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
试后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 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开始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函》(见附件6),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要求做好网络录像面试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及试题信息。系统将对面试全过程监控,全程录屏、录音、录像,凡发现考生有违反面试纪律行为的,按《在线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7)处理,视情节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本次面试不安排补考,请考生提前安排时间、准备场地、调试设备,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登录系统参加面试或因考生端设备、网络问题未能顺利完成面试的,均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结束后,请主动关注北京市及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避免接触密集人群,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我院将在国家法官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请耐心等待。
联系电话:010—67559299、67559300
电子邮件:gjfgxy2022@163.com
附件:
国家法官学院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