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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院】福建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新闻舆论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8-09 10:28: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新闻宣传队伍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法院新闻舆论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4日,福建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新闻舆论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基层法院的新闻宣传业务骨干95人在福建高院参加培训

    本期培训班对培训课程和师资作了精心谋划和安排,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安排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李志勇教授的视频课程《两个确立的的依据和决定性意义》,和《新闻宣传36忌》《法院新闻策划与采编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法治节目的现状与发展》《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与媒体沟通》《融媒体时代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建设》《新闻摄影实务交流》等业务课程,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李广宇,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总编室主任、高级编辑徐光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场》栏目制片人齐柯宁,以及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福建日报社等有关领导、专家教授和记者进行授课。授课过程中设置了互动交流等环节,大家结合日常新闻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提问,与教师、同行们交流思想、探讨方法。

学员们纷纷表示,这场培训犹如“及时雨”,非常“解渴”在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于如何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大家有了更明确清晰的认知和方向。

 

 

 

                   (图:张亮;文:周华彪)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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