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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4-22 14:09:27 打印 字号: | |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二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三、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1988年成立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

国家法官学院是全国法院教育培训的龙头单位,现有新老两个校区(花乡校区与通州校区),丰台校区可同期开展700人的培训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全国法院领导干部、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开展任职、续职、晋级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同时开展初任法官培训,并合作举办应用型博士、硕士法学教育。

国家法官学院同时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应用法学研究基地,依托自建及合作建设的各研究平台,紧紧围绕司法审判中心工作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为人民司法事业与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法律适用》杂志紧贴司法实务与司法改革开展编辑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批A类学术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刊核心期刊、CSSCI扩展板来源期刊、RCCSE核心期刊。

国家法官学院也是中国法院的对外司法交流基地,加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牌子,与众多国家法官培训机构建立了院际合作关系,对相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发展中国家法官开展司法培训。

国家法官学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案例研究基地,加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牌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古今中外司法案例,为司法决策与审判工作提供参考。   

(二)机构设置

国家法官学院设有19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务部、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刑事审判教研部、民商事审判教研部、科研部、学员管理部、网络培训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务部(基建部)、信息技术部、图书馆、外事办公室、国际法官研修部(港澳台办公室)、司法案例研究院规划部、司法案例研究院研究部。

(三)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57.91

一、公共安全支出

9,631.6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教育支出

1,486.7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0.00

四、事业收入

6,921.84

四、住房保障支出

561.54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1,279.75

本年支出合计

12,179.9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

6.48 

上年结转

906.63







收入总计

12,186.38

支出总计

12,186.38

  

  (二)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下级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教育

收费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631.60

172.32

2,773.40


6,685.88







20405

  法院

9,631.60

172.32

2,773.40


6,685.88







2040501

行政运行












2040503

机关服务












2040504

案件审判












2040550

事业运行

8,046.96

0.81

1,360.27


6,685.8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584.64

171.51

1,413.13









205

 教育支出

1486.76

667.77

818.99









20508

  进修及培训

1486.76

667.77

818.99









2050803

培训支出

1486.76

667.77 

818.9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6.48


398.52


 107.9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06.48


398.52


 107.9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4.32


265.68


 68.6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2.16


132.84


 39.3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54

66.54

367.00


 128.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54

66.54

367.00


 128.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0.00


202.00


 128.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1.87

13.87

18.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99.67

52.67

147.00










合计

12,186.38

906.63

4,357.91


6,921.84







 

 

 

 

(三)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
补助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631.60

8,046.96

1,584.64




20405

  法院

9,631.60

8,046.96

1,584.64




2040501

行政运行







2040503

机关服务







2040504

案件审判







2040550

事业运行

8,046.96

8,046.96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584.64


1,584.64




205

 教育支出

1486.76


1486.76




20508

  进修及培训

1486.76


1486.76




2050803

培训支出

1486.76


1486.7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0.00

50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00.00

50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0.00

33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0.00

17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54

561.5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54

561.5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0.00 

33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1.87

31.87





2210203

购房补贴

199.67

199.67






合计

12,179.90

9,108.50

3,071.4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4,357.91

一、本年支出

5,264.5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357.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

2,945.72          



  (三)教育支出

1486.76

二、上年结转

906.63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8.52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06.63

  (五)住房保障支出

433.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结转下年






                        

5,264.54

                        

5,264.5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1年执行数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执行数

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执行数(扣除中央基建投资)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执行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预算数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096.98  

3,096.98

2,773.40

1,360.27

1,413.13

2,773.40

-323.58

-10.45%

-323.58

-10.45%

20405

  法院

3,096.98 

3,096.98  

2,773.40

1,360.27

1,413.13

2,773.40

-323.58

-10.45%

-323.58

-10.45%

2040501

行政运行











2040503

机关服务











2040504

案件审判











2040550

事业运行

1,298.66

1,298.66

1,360.27

1,360.27


1,360.27

61.61

4.74%

61.61

4.74%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978.32

1,978.32

1,413.13


1,413.13

1,413.13

-565.19

-28.57%

-565.19

-28.57%

205

 教育支出

818.99

818.99

818.99


818.99

818.99





20508

  进修及培训

818.99

818.99

818.99


818.99

818.99





2050803

培训支出

818.99

818.99

818.99


818.99

818.9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2.04

392.04

398.52

398.52


398.52

6.48

1.65%

6.48

1.6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92.04

392.04

398.52

398.52


398.52

6.48

1.65%

6.48

1.6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1.36

261.36

265.68

265.68


265.68

4.32

1.65%

4.32

1.6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0.68

130.68

132.84

132.84


132.84

2.16

1.65%

2.16

1.6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7.00

367.00

367.00

367.00


367.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7.00

367.00 

367.00

367.00


36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2.00 

202.00 

202.00 

202.00 


202.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00

18.00

18.00

18.00


18.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47.00

147.00

147.00

147.00


147.00






合计

4,675.01

4,675.01

4,357.91

2,125.79

2,232.12

4,357.91

-317.10

-6.78%

-317.10

-6.7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2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66.69

1,766.69


30101

  基本工资

596.22

596.22


30102

  津贴补贴

527.00

527.00


30103

  奖金

42.95

42.9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5.68

265.6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32.84

132.84


30113

  住房公积金

202.00

202.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9.10


359.10

30201

  办公费

5.00 


5.00 

30202

  印刷费

5.00 


5.00 

30205

  水费

80.00


80.00

30206

  电费

189.00


189.00

30207

  邮电费

5.00


5.00

30208

  取暖费

30.00


30.00

30211

  差旅费

5.00


5.00

30213

  维修()

5.00


5.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1.41

30227

  委托业务费

5.00


5.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10


  29.10


合计

2,125.79

1,766.69

359.10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1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58.49

0.00

57.08


57.08

1.41

30.91

0.00

29.10


29.10

1.8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预算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三、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为12,186.3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法官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法官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为12,186.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06.63万元,占7.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7.91万元,占35.76%;事业收入6921.84万元,占56.80%。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支出预算为12,17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50万元,占74.78%;项目支出3,071.40万元,占25.22%。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264.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7.91万元,上年结转906.6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45.72万元,教育支出1,48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54万元。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7.9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17.10万元、下降6.78%;2022年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预算为4,357.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0.2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1.61万元、上涨4.74%,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增人增支等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3.1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65.19万元、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相关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18.99万元, 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5.6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32万元、上涨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增加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6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16万元、上涨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增加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00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预算数为147.00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5.7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6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

2、公用经费35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国家法官学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硬化 “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2022“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1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执行数减少27.58万元,下降47.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相关经费支出。

(八)关于2022年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国家法官学院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7 月国家法官学院车辆编制数10辆,现有车辆9辆, 其中 轿车9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学院现有房屋26,608.30㎡,其中:办公用房11,513.60㎡,业务用房15,094.70㎡。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1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2.12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新老校区运行维护费、司法案例研究项目、法官培训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国家法官学院的基本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对全国法院法官和司法警察岗位业务培训、任职培训、晋级培训、续职培训以及对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的培养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国家法官学院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国家法官学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国家法官学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国家法官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指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国家法官学院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法官学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国家法官学院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国家法官学院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国家法官学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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