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草初生,万象更新。3月11日下午,在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之际,国家法官学院党委组织全体教职工在丰台校区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开启新一年绿色美丽校园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出席活动并参加植树。
学院党委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绿色美丽校园提出要求。学院党委指出,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开展“自己的校园自己建设”活动,呈现出了春林初盛、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景象。学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自己的校园自己建设活动,将义务劳动继续保持,形成常态化机制,不断改善校园环境,优化参训学员学习环境,共同构筑全体教职工的和谐精神家园。
植树活动开始前,学院各党支部代表分别畅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参加植树活动和参与“自己的校园自己建设”的心得体会。教职工代表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理念,持续开展爱绿、植绿、护绿,积极履行植树义务,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用自己的双手建设校园,用实际行动呵护校园,积极营造空气常新、树木常青,向善、向上、向美的校园文化。
学院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植树活动,在学院中心花园各处种植雪松、山桃等树种100余株,拉开了2022年建设绿色美丽校园的序幕。
法官学院自前年开展“自己的校园自己建设”活动以来,全院动员、全员动手、全体教职工和培训班学员共同参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次开展义务劳动。大家一起平整土地,翻捡碎石,把原来建筑垃圾填埋的荒园,逐步修复成绿草成茵、瓜果满园、凉亭栈道相连的美丽校园,极大改善了学院生态环境。无论是法官林郁郁葱葱,小池塘垂柳飘拂,还是海棠园重重珠缀,银杏林金叶白果,这些景象都昭示着,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经过一年努力,学院绿化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绿委的肯定,法官学院被提名参加全国绿化先进单位评选。植树看似简单,却意义非凡。今年学院再次开展植树活动,种下树木,种下责任,更在心中种下绿色发展理念。
(文:王博扬 /图: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