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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院校交流合作,共育新时代法治人才
  发布时间:2021-10-27 17:22:01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0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与湖南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人才工作座谈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座谈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建立法治人才联合培养长效机制展开讨论,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就实习周期安排、案例研习模式、学生管理方式、培养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孙晓勇,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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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茂辉表示,联合培养法治人才项目切合国家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要求,体现了法治人才培养的职业化特征,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有助于弥合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罅隙,丰富法律硕士培养的多层次、体系化职业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湖南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他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司法案例是当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一个新起点,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学术研究应当将司法案例作为重要的素材,掌握如何从一个案例中发现法律事实,怎样认定法律事实的法律性质,怎么准确地寻找法律和适用法律的技能;应当从案例中找寻学术研究的新领域,研究案例中积累的法治智慧和经验。他强调,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包括案例研习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记能力等,学生应当协调好能力训练、案例研究、毕业论文写作和就业的关系。构建、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法学院加强同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司法案例研究院作为最高法院的研究机构,开创的联合培养项目让湖南大学法学院受益匪浅,法学院将继续依托最高审判机关的大平台、大视野,持续推进,科学规划社会实践周期与时长,在法治人才培养、教师挂职锻炼、科研项目等多领域开展与司法案例研究院深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共同培养出高素质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孙晓勇对联合培养实习生项目的未来与前景寄予殷切期望。他指出,国家法官学院党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教书育人的情怀,积极探索新时代富有特色的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联合培养项目还处于探索阶段,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把项目做得更好、更持久、更深入,将其融入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伟大事业,努力培养更多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参加座谈的各位老师对湖南大学实习生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实习生在提高自身实践能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案例院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工作质效。希望同学们更好地平衡学业与工作的关系,快乐学习、快乐工作,不断推陈出新,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交出完美的实习答卷。

15名实习生分享了各自近一个半月的实习心得,一致认为此次实习机会难得,通过实习切身感受到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领悟到司法工作绝不是对于法条的机械适用;体会到案例对于司法裁判的规则价值、对社会行为的引领价值;掌握了以案例端、审判端为切入点,不断拓宽研究视角、开拓研究视野的基本要领,切实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养、案例研究能力与应用法学研究能力。大家相信经过5个月的实习后一定获益颇多。实习生同时对指导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专业有效的指导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司法案例研究院全体教师及湖南大学15名实习生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规划部主任刘畅主持。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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