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17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组织召开“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专题座谈会,会议由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晓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并讲话。
刘贵祥在讲话中指出,围绕“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这一主题进行研讨交流,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举措,也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具体行动,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大力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贵祥强调,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就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提高在审判执行中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高度认同感、信任感,打造更加强大的司法公信力。要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始终坚持司法的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扎实抓好全国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牢牢把握方向和大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些重要关系问题。
座谈会按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史上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等五个专题,邀请了七里坪革命法庭、苏区最高法院、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华北人民法院等红色司法资源基地和当地法院的负责同志,最高法院的老庭长和有关厅室负责同志,部分高校、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教授座谈研讨。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夏晓鹭围绕《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奋力谱写法院发展新篇》,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肖建国围绕《弘扬苏区时期司法传统与践行司法为民》,马锡五之子、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围绕《一刻也不离开群众》,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围绕《陕甘宁边区司法判决蕴含的人文精神》,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馆长牛斌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革命取向、群众情怀和实践智慧》,国家法官学院三级教授王立围绕《坚持司法为民,贯彻群众路线,保证司法人员队伍的纯洁》,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围绕《改革开放时期最高人民法院的传统作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文武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树勇围绕《传承红色司法理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柴荣围绕《在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围绕《“人民司法为人民”光荣传统的传承弘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彭永和围绕《传承百年司法培训的红色基因》,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孙晓勇在总结讲话时说,与会的同志分别从不同时期、不同视角、不同侧重,围绕座谈会主题作了精彩的发言,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大家的发言都有深入的研究、科学的思考、充分的准备,从中国红色法治的寻根溯源到马锡五“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从苏区时期的司法传统与司法为民到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法治建设,从华北人民法院时期司法理念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从传承百年司法红色基因到新时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百年司法培训研究到当前法院队伍建设,都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维度;既有经验的总结,又有教训的反思;既有对历史的尊重,更有对未来的展望。通过发言,我们不仅充分感受到了大家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倾情关注和全心投入,也充分感受到了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所散发出的历史光辉和时代魅力,让我们既对人民司法的过去感到折服和骄傲,更对人民司法的未来充满激情和期待。孙晓勇最后指出,在“两个一百年”重要历史交汇期,让我们始终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从红色司法史中启发智慧,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机关党委、新闻局有关领导,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四级职员、三级教授、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