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启动会议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全国法院和有关高校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25个课题组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孙晓勇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人民法院特色应用法学研究》的动员讲话。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教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学科研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彭永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规划部、研究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启动会议。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与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25个课题组,共同探讨课题研究方向,规划课题研究部署,聚焦课题研究重点,提出课题研究要求,充分发挥案例研究智库作用,出好成果,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切实为审判执行、司法决策、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会议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立项情况和课题研究总体安排,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确定了课题研究考核办法和联络机制。为做实做细案例课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课题管理机制,司法案例研究院首次为各课题组配备研究助理,全过程做好沟通、联络、监督工作,共同推进高效、优质研究成果产出。
在课题组座谈交流环节,复旦大学课题组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重点汇报了私募基金课题及《民法典》担保制度课题研究项目的设想、工作安排和预期成果。各课题组对各自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计划、研究团队、研究方法、研究价值、研究成果、研究创新点等方面进行了分享,达到了交流借鉴、互相提升的作用。
孙晓勇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司法案例研究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司法案例研究院认真落实党组部署,遵循“打造世界一流的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建设高端智库平台”目标,研究发布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汇聚国家机关、科研院校、法学法律界智慧和力量,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让案例研究工作更好服务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人民法院工作全局,服务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司法案例课题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国之大者”,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研究的方向与导向,时刻关注和思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院党组的具体要求,从案例端的视角把司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总结、提炼出来并进行深入剖析,在更长的历史纵深中发挥案例研究的重要价值。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现实主义关怀为主线,秉承袁隆平的科研精神,脚踏实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在案例资源富矿中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创新研究方法为关键,总结归纳案例研究的特有方法和案例思维的科学规律,丰富人民法院特色应用法学研究的内容。要利用应用研究优势,突出案例研究特色,展开面向实践、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应用型研究,利用好司法大数据、田野调查、参与式观察、调研访谈等手段,从跨学科角度综合应用多种研究方法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特色应用法学研究。要科学规划、务实推进研究进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课题组应早启动、早见效,在保质保量、严格遵守课题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认真部署落实、稳定有序推进,注重阶段性成果转化和应用,尽早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顶层设计、司法审判、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策略和方法。
孙晓勇院长强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和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的支持下,司法案例研究院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开展了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还将继续与院校开展应用型法治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创新课题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课题管理服务水平,本年度为各课题组选配了研究生担任研究助理,案例研究院将为各课题组的研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在各位课题主持人的带领下,必定在案例的沃土中培育出更丰硕的研究果实。
会议强调,各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应用法学研究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扣司法实践,从制度反馈的视角,从经验提炼的视角,发挥好“智库”“参谋”作用。要严格执行课题管理办法,各课题主持人切实担起责任,亲自组织课题策划、开题、研究等工作。要强化课题成果转化意识,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共同打造世界一流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共同推进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创新发展。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立项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内容包括6大类25项,涵盖中华法系、刑事、民商、行政、综合、服务保障大局方向,涉及司法案例基础理论、司法案例综合应用、司法案例国际比较、司法案例大数据、当前审判实践热点及疑难问题研究等多方面内容,致力于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界提供司法助力与智力支撑,中标单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全国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