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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开题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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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实现形式研究”开题论证会,围绕该重大项目进行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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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法治日报》编委、理论部主任蒋安杰,《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袁方等领导和专家出席开题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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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在致辞中对各位专家学者参加开题论证会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希望大家对课题的推进提供更多宝贵经验和意见建议。他表示,国家法官学院作为牵头单位中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属首次,是历史性突破。“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研究”这一重大课题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国家法官学院及课题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抓住机遇,只争朝夕,不负重托,以严谨的治学精神,以求真务实科研态度,深入调查研究,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生动实践中获取第一手资料,并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和司法案例的资源优势,高质量完成课题任务。刘贵祥还希望国家法官学院以这一重大课题研究为契机,形成与专家学者的合作机制,搭建理论与实践交流平台,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司法学府”,服务好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与会领导和专家对国家法官学院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表示祝贺,并指出,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试点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这一试点政策作为我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回应,不仅把握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势,而且顺应了农地制度改革实践要求和农民愿望,真正做到了“想国家之所想、应国家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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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晓勇主持并就研究目标及研究计划进行安排部署。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唐忠、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锋、孙晓勇、吉林大学法学院刘国栋、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学林等课题组成员,先后分别就项目子课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重点难点、预期目标以及子课题间的相互关系等进行了全面介绍。专家们就课题的研究内容及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课题组成员表示将进一步夯实相应研究内容,优化研究思路与研究计划,高质量完成课题任务。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宅基地利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仲鹭勍,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聂鑫,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刘银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俊慧,安徽省滁州市委副秘书长钟来斌,浙江省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处长张剑锋,浙江省衢州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朱桂英等有关单位同志,以及课题组相关成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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