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好春光,植树造林正当时。3月8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组织教职工在丰台校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参加植树活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义务植树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本次植树活动也是学院开展“自己的校园自己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植树现场,刘贵祥同志和学院教职工挥锹培土、提水浇苗,一派繁忙的劳动景象,为北京的春天增添了一片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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