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精神。学院党委委员、三级教授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在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深陷衰退的背景下,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此次峰会,对于凝聚国际抗疫合作共识、践行和促进多边主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主席同与会的中东欧各国领导人共商合作发展大计,形成一系列重要合作成果,为新形势下中国-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未来凝聚了新共识、提供了新动力,有力推动了各方同舟共济、携手抗疫,共同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共同应对多重风险挑战,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学院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论述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深刻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用以解决问题、迎接挑战、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工作大局。一是以峰会为契机,贯彻落实峰会各国达成的合作共识。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与中东欧各国司法部门及司法培训机构,就法官培训、司法案例等领域加强沟通联络、开拓交流渠道、创新合作模式。二是以峰会为契机,加强与中东欧各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司法合作。三是在新形势下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外事工作。学院要与党中央看齐,找到外事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展与中东欧各国的网络视频研修班、研讨会,广泛开展各方的“云”交流,利用网络培训优势,拓展对中东欧有关国家司法官员的培训范围和培训级别,在困难中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