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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适用方法——民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举办
  发布时间:2020-11-19 15:29: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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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在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法律适用方法——民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相关审判工作的94名法官在国家法官学院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11月16日,培训班开班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孙晓勇、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博士分别为开班仪式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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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将学习培训民法典作为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水平、提高人民法院审判队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措施。学院举办此期培训班,旨在运用新颁布的民法典去分析解决具体案件,并了解掌握德国的案例分析方法——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对学员学习适用民法典,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学院谈到,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自2000年开展合作,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2-3期“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该培训采用独特的教学方式,即选择中国的疑难案例,适用中国的法律,运用德国的案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至今已成功举办了60余期培训班,内容涉及刑事司法、行政司法、民商事司法、知识产权司法等领域,对训练、培养中国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中国法律适用统一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国法官的认可和欢迎,同时也推动了中德司法交流合作事业的发展。

今年受疫情影响,培训班的举办受到了巨大影响,中德双方为成功举办此次培训班克服了诸多困难。汉马可博士表示,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下持续展开合作,多年来共同设计和举办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特别感谢国家法官学院多年的信任与合作,以及对此次培训班的精心组织和安排。

本期培训班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博士以及法律顾问费舸先生为学员授课。两位授课教师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与学员深入交流,共同探讨有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授课效果。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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