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人民法院大讲堂”第九场、第十场宣讲辅导在国家法官学院隆重举行,全国四级法院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北京大学教授刘凯湘分别讲授“民法典物权编中的秩序、效益与公平”“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主要内容理解与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主持。
贺小荣专委从民商裁判的法律渊源、数据和虚拟财产的保护以及担保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保护等几个方面,讲授了民法典物权编的重大意义以及创新发展。为全国法院干警深入学习掌握民法典,贯彻落实物权编“物尽其用、民尽其力”原则,提供了重要方法论和有力指导。刘凯湘教授系统全面讲授了人格权制度的立法演变、人格权的法律性质与特征等内容,并延伸阐述了实践中仍需研究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全国法院干警学习领会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精髓要义以及引领广大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家法官学院同期举办“第三期全国法院民法典学习贯彻专题培训班”。培训班继续采用“法检一体化”教育培训模式,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北京市检察系统的117名法官、检察官在国家法官学院主会场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第九场、第十场宣讲辅导,并将在未来几天培训中系统学习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