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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频”抗疫  “共振”赋能
  发布时间:2020-04-01 15:17:00 打印 字号: | |

4月1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通过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作题为《依法惩治妨碍疫情防控犯罪指导意见解读》辅导讲座。全国各级地方法院24000多名干警在3100多个分会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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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主讲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有力指导了涉疫刑事审判工作。周加海在授课中解读“两高两部”《意见》和“五部门”《意见》有关司法适用问题,介绍两《意见》的制定背景和主要考虑,强调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应坚持的原则,进一步加深了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刑事法官对两《意见》的理解。

image002.png 全国各级地方法院24000多名干警在3100多个分会场参加学习

本次活动是国家法官学院及全国各分院服务保障涉疫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疫情防控以来,国家法官学院及全国各分院地面培训工作暂停。国家法官学院党委提出“停课不停学”工作要求,将网络培训作为特殊时期服务保障法院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国家法官学院全面升级改版“中国法官培训网”,开设“抗疫”专区,精选大量防疫抗疫、涉疫审判执行课件、资料供全国法院干警自主选学。国家法官学院及全国各分院通过各类平台先后举办六十多次直播讲座,为疫情防控时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image004.png

升级改版后的“中国法官培训网”image006.jpg

国家法官学院各分院在疫情防控时期积极开展网络培训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蒋惠岭总结了网络培训工作的五点原则。一是统一部署原则:网络培训工作要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具体部署下开展,以服务保障法院中心工作为目标。二是上下联动原则:国家法官学院及全国各分院是同频共振的整体,团结协作、步调一致,要充分发挥联合作战的合力。三是多头并举原则:自主选学、分班调训都是网络培训的有效方法,自建平台、第三方平台都是网络培训的有效媒介。要做到百花齐放、多头并举,因应培训对象、培训内容选择最佳方式方法。四是资源共享原则:师资、课件、制度、经验都是网络培训的宝贵资源。要不断交流经验,逐步统一制度,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提升工作质效。五是协调发展原则:地面培训与网络培训是“鸟之双翼”,缺一不可。要进一步厘清地面培训与网络培训的逻辑关系,形成相辅相成、相互推动的良好格局。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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