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锻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根据《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法官培训条例》《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关于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大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案例教学的力度的要求,深化法官教育培训教学改革,着力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现公开征集法官培训案例教学精品课程,在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培训班、中国法官培训网、最高人民法院云课堂统筹使用。
一、征集原则
(一)政治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深入,系统权威进教材、生动有效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学深悟透做实、真学真信真用。
(二)科学性
坚持按需施教、精准培训,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坚持严格管理、统一规范,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法院干警能力素质,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实践性
能够较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结合国情,尤其是结合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联系学员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以求真正解决学员对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存在的疑惑,切实发挥理论教育、培训干部的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授课人要求
课程授课人应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层职务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在法律实务领域表现优秀。
(二)申报程序
1.本次征集活动将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个人申报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2.申报人需按照《课程申报表》所列的课程范围申报课程,完整填写《课程申报表》
3.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课程进行审查,确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方向正确,符合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各项要求,并填写《课程审查证明》
(三)报送要求
申报时,每位授课人申报课程最多不超过5讲。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案例教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2.教学案例、课程大纲、讲义(PPT、视频或音频材料)
3.课程审查证明
4.推荐材料或获奖证明(自选)
三、评审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成的案例教学精品课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4月3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拟征集案例教学精品课程50讲。其中一等奖10名,每讲奖励10000元;二等奖15名,每讲奖励6000元; 三等奖25名,每讲奖励3000元。
五、报送期限及方式
报送期限: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17:00前将前述全部申报材料原件邮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sfalyjy@126.com )。
六、联系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杨晓琰 电话:67559356
吴婷芳 电话:67559677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