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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9-12-20 18:01: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的决策部署,国家法官学院于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举办“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近140人参加本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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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在雄壮嘹亮的国歌声中,本次培训班正式拉开帷幕。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在开班式中强调,要讲政治,自觉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落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实践,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要树学风,作为领导干部,要做表率、树榜样,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严守学习纪律,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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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班受到最高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江必新、高憬宏、马世忠、刘海泉、刘贵祥等亲临授课,内容包括“四中全会《决定》与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新发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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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班还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张忠军副秘书长、李雅云教授,国家法官学院蒋惠岭副院长、郝银钟副院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祥青分别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纠纷解决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内容进行专题讲解和解读,并就“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经验交流。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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