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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争议解决实务研修班在学院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12-16 17:31:00 打印 字号: | |

图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罗东川与研修班全体成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合影

为切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国际争议解决实务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成功举办。本期研修班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和解中心联合举办,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41位司法界人士齐聚北京,交流研修。

12月9日上午,开班仪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丰台校区举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蒋惠岭、香港和解中心主席罗伟雄、香港股票分析师协会主席邓声兴分别在开班仪式上致辞,仪式由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司艳丽出席仪式。 image002.jpg

图二:在国家法官学院合影

研修班通过课堂讲座、现场观摩、交流座谈、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10余场交流活动。学院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资深法官、北京市法院高级法官、高等院校教授、涉外律师等法律界实务专家担当师资。交流内容紧密围绕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合作热点问题展开,聚焦“一国两制”、经济发展、法治建设、国情外交等关键问题,并就内地和香港司法协助、跨境商事解决、司法机构国际化发展、民商事司法实践等具体问题展开学习研讨。同时,学院安排研修班参访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实地观摩内地信息技术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

image006.jpg   图三:研修班现场教学及参观考察活动

12月12日,研修班结业典礼在最高人民法院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在结业仪式上致辞并为研修班成员颁发结业证书。罗东川在结业致辞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港澳工作,要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大都会,离不开香港法律专业机构和各界人士的深度参与,两地司法界高质量、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有利于加强相互理解、促进合作共赢,有利于促进两地经贸往来、服务经济发展,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罗伟雄在结业典礼上表示,从今年初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到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们能深深感受到祖国对香港的重视、支持和关爱。本期研修班令全体学员深入地了解到祖国的法律文化、法治发展和美好未来,深化了我们对国家司法制度的理解和依法治国的信心,亲身体会了祖国的发展和强大。作为首批国际争议解决实务研修班学员,应当更努力投入到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律服务中,为祖国人民、商企和投资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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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罗东川为研修班成员颁发结业证书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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