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对外交流
2019年“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9-12-12 15:36:00 打印 字号: | |

图一:开班仪式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在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联合举办“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相关审判工作的152名法官在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12月2日,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海南分院举行。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分别为开班仪式致辞。

冯文利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此期培训班旨在提升参训法官法律适用的能力,进一步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更加稳妥地解决合同法适用中的实际问题。

汉马可表示,自2000年以来,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下展开合作,共同设计和举办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特别感谢国家法官学院多年的信任与合作以及对此次培训班的精心组织,并感谢海南分院对此次培训班提供的大力支持。

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自2000年开展合作,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2-3期“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该培训采用独特的教学方式,选择中国的疑难案例,适用中国的法律,运用德国的案例分析方法——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进行分析,至今已成功举办了70期,内容涉及刑事司法、行政司法、民商事司法、知识产权司法等领域,对培养中国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中国法律适用的统一、解决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国法官的认可和欢迎,同时也推动了中德司法交流合作事业的发展。

image003.jpg

图二:魏浩特博士为培训班授课

image004.jpg

图三:魏浩特博士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本期培训班邀请到德国杜塞尔多夫州高等法院法官魏浩特博士主讲。魏浩特博士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曾多次为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进行授课。魏浩特博士授课逻辑严谨、细致耐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参与案例讨论,训练了法律思维,使学员在活跃的课堂气氛中了解德国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获得法官们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