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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成功举办第一期法官检察官行政诉讼高级研修班
  发布时间:2019-10-18 21:59:52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第一期法官检察官行政诉讼高级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来自全国94名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参加了培训。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晓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修江、余凌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宇,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主审法官,国家法官学院的专家教授为本期研修班讲授了“行政诉讼裁判的若干问题”、“除了法典,还要什么?——融合‘天理’‘国法’的司法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协议讲座”、“行政抗诉与再审事由”、“行政诉讼法新精神”、“行政诉讼法新司法解释重点内容案例解析”、“土地房屋征收案件的司法审查”、“行政赔偿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行政诉讼证据”等专题。研修班组织观看中央政法委陈一新秘书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报告”,并结合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

研修班组织学员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参加“地下空间强制腾退行政违法及行政赔偿案件”庭审观摩现场教学,并由郑文静副庭长对庭审技巧、案件程序、法律适用等进行庭后互动交流,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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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班还举办了法官检察官论坛“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于泓作主旨发言并对专题研讨进行评议,法官、检察官代表就“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检察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与行政检察监督”、“土地房屋征收案件与行政检察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与行政检察监督”等专题进行了热烈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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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研修班是国家法官学院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在行政诉讼领域开展法检一体化培训的有益探索,学员们普遍认为研修班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培训方式多元,培训收获很大,对推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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