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培训
国家法官学院成功举办第一期地方法院司法能力培训班(江西赣州)
  发布时间:2019-09-03 21:28:0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8月25日-31日,国家法官学院第一期地方法院司法能力培训班在广东分院成功举办。本期培训的学员来自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共150人。

在本次培训班中,学员们观看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报告》的教学录像。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保密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保密办主任叶卫民,国家法官学院施新州、吴光荣、王立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锦平副庭长,广东省委党校梁道刚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田丽丽教授,分别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如何做好法院保密工作,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司法礼仪,民商事审判热点难点问题,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实务,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以及法官情绪和压力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授。

学员还参观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河区人民法院,了解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接的相关情况。

3.地方司法能力培训班445.png

通过学习,学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的课程设计具有较高的政治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报告》等课程,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约束法官的言行;本次培训班的课程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有相关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又有对做好群众工作和法院保密工作的介绍,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而心理减压课程的讲授,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案压力。本次培训班的教学方式具有多样性,既有课堂讲授,又有法院参观和座谈,在了解相关审判实务前沿和疑难问题的同时,也得到了同行们的面对面的解惑。

本次培训班由国家法官学院广东分院承办,在课程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