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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民商事法官轮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
  发布时间:2019-08-12 17:58:00 打印 字号: | |

8月4日至8月10日,国家法官学院成功举办地方法院民商事法官轮训班。

本次培训从民商事审判的实际需求出发,既安排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官职业道德”等思想政治课程,又安排了“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审理的裁判思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僵尸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理解与适用及相关疑难问题”“ 民商事审判的逻辑与方法”“ 《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解析”“ 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等民商事审判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授课。

本次培训还安排了“法官面对面”环节,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在汽车销售欺诈索赔案件中的适用问题,邀请李昊(最高人民法院17号指导案例主审法官)、北京市三中院民三庭庭长侯军(劳斯莱斯汽车惩罚性赔偿案主审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郭载宇(宾利汽车天价赔偿案主审法官),分别介绍了三个案例的异同,讲解了汽车销售欺诈索赔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审理思路和裁判依据,解析如何区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欺诈的界限等。

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生动,拓展了视野和裁判思路,更新了司法理念和理论知识,获益匪浅。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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