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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公告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9-05-15 18:04: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现就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5月16日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gjfgxy2019@163.com;

2. 参加面试考生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XX岗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我院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5月16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指定gjfgxy2019@163.com(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法官学院(丰台校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三)面试要求

1、面试于2019年5月19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7:30前到国家法官学院行政楼大厅集合报到,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公告》要求携带下列材料:(1)经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原件;(2)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京内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薄扉页和本人页)。无法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 体检考察

(一)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即日起,可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公招网报名系统(http://www.gongzhao.com.cn)查询笔试成绩。

六、 其他事项

考生应当如实填写个人的信息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将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请近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10—67559300、67559299

联系人:马老师、曹老师

附件:

1、附件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附件2 面试确认内容

3、附件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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