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中国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联合举办“德国法律适用方法——行政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相关审判工作的154名法官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杨翰分别为开班仪式致辞。
冯文利表示,周强院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此期培训班旨在提升参训学员行政法律适用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中国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统一和中国行政司法的发展。
杨翰表示,自2000年以来,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下展开合作,共同设计和举办了多期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借此机会特别感谢国家法官学院多年的信任与合作,以及对此次培训班的精心组织和安排。
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自2000年开展合作,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2-3期“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该培训采用独特的教学方式,即选择中国的疑难案例,适用中国的法律,运用德国的案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至今已成功举办了近60期培训班,内容涉及刑事司法、行政司法、民商事司法、知识产权司法等领域,对培养中国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中国法律适用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中国法官的认可和欢迎,同时也推动了中德司法交流合作事业的发展。
本期培训班邀请到德国科隆行政法院主审法官穆尔曼先生主讲。穆尔曼法官审判经验丰富,授课生动精彩,善于调动学员积极参与案例讨论,使学员在活跃的课堂气氛中了解了域外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训练了法律思维,其授课效果获得大家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