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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送《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9年稿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10:14:00 打印 字号: | |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各位通讯编辑:

近年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以下简称《要览》)的各项工作在各级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通讯编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要览》2016年本将在近期出版。

为了客观、全面地反映我国涉外审判工作概貌,指导涉外审判实践,促进法学研究,向海内外介绍我国涉外法制建设的成就和执法水平;同时,也为中国涉外司法工作者、立法工作者和教学、研究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自2017年开始《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新增“涉外审判案例卷”。该卷由张勇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和余劲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为主编,杜焕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为副主编,李成斌(国家法官学院行综教研室副主任)、胡天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为主编助理。其内容涵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主要审理的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和侵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等。

为进一步提高《要览》案例稿件质量,现对2019年组送稿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作者编写案例时,要选择2018年终审结案、在法律适用上有参考、研究价值或者具有新颖性、指导性、学术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请各省、市通讯编辑务必严格遵守报送案例的终审时间要求,报送超过时限的案例稿件一律不予采用。

2.案例的解说部分不能重复一、二审判案理由,解说应针对案件特点有的放矢、简明扼要地进行点评。既可以写该案的背景材料、发案原因、案件特点、判案意义,也可以是对法律某项规定或者法学某个理论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也可以就该案的分歧焦点进行剖析,还可以就该案阐明立法理由、立法原则、立法目的等等,不仅可以说明实体法问题,也可以涉及程序法的内容。

3.《要览》的稿件因为要向国外介绍中国的审判情况,因而选取和写作要持肯定的态度。在写作水平上也应当体现作者的法理功底和文字表达水平,但切忌长篇大论地讲述法理或对中国的审判情况进行不恰当的阐述。

4.《要览》的体例极具特色,作者编写的案例要符合《要览》体例和技术规格,《要览》和《年度案例》规格要求是不一样的,一定要认真区别。报送时要将《要览》和《年度案例》的稿件分别归类,分别报送,同时要注意将《要览》商事卷和民事卷的稿件分别归类报送。

5.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要求,作者领取稿酬时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为此,请通讯编辑在组稿时,要求作者在注册个人信息时,务必采用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

6.案例稿件报送只收电子件,无需提供纸件。(1)、作者报送邮件时,在标题栏中,填写清楚案例类型、案由、所属法院等信息,由各省、市、自治区高院通讯编辑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收中院等基层单位和个人单独报送的案例稿件;(2)、今年各省市高院通讯编辑集中打包上传案例,请务必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报送稿件统计表式样”清单(报送稿件统计表从案例报送平台下载),这将是系统解析、归类打包上传案例的重要依据,务必重视!!!

7. 2019卷组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请在此之前务必将案例电子稿件上传至“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javascript:)。

 

通讯地址: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联 系 人:边疆戈     

电    话:010—67559342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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