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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德国法律适用方法——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12-03 20:30:3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的合作协议,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在学院联合举办“德国法律适用方法——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级法院从事相关审判工作的136名法官在学院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

11月26日,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学院新校区举行。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副主任汉马可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致辞。冯文利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设立了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近日,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更加稳妥地解决知识产权法适用中的实际问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此期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培训班旨在通过介绍德国的法律适用方法,进而提高法官们适用法律的能力,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本期培训邀请到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法院科隆地区法院的伊芙琳(Evelyn Henning)教授,伊芙琳教授经验丰富,课程生动精彩,用精辟的论述和合理的推断分析案件,受到了法官们的热烈欢迎。法官们积极参与案件讨论,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互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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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培训班结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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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学员们排队与德国专家合影留念

经过5天的培训,培训班圆满结束。11月30日,培训班结业仪式在学院举行。冯文利副院长与伊芙琳教授一起为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的136位法官颁发了结业证书。结业仪式结束后,法官们依依不舍地与伊芙琳教授道别,合影留念的队伍排成了长龙。法官们纷纷表示,德国法律适用方法逻辑思维严密,使他们深受启发,对他们今后的工作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希望“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一直办下去。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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