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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举办第十二期“案例大讲坛”
  发布时间:2018-11-27 20:30:00 打印 字号: | |

11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举办的第十二期“案例大讲坛”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举行。本期“案例大讲坛”聚焦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及“知假买假”的法律适用问题,围绕“王海与京东公司买卖合同案”等五个典型案例展开研讨。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黄文俊主持本次讲坛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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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俊指出,“案例大讲坛”活动接地气、有时代感、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案例大讲坛”系列研讨活动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期,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成为推进案例研究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平台。要善于充分认识案例研究工作的重要价值,要勇于肩负起案例研究发展繁荣的重大责任,要敢于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案例研究发展道路。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研讨案例承办法官代表,律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国家法官学院“全国法院法官培训师资研修班”、“全国法院家事审判专题研修班”学员代表参加本期“案例大讲坛”研讨活动。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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