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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学院教职工参观沈家本故居
  发布时间:2018-11-13 18:02:55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1月8日下午,国家法官学院党委组织20余名教职工参观沈家本故居,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交流。

沈家本(1840—1913年),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学家,光绪九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职。著有《诸史琐言》《历代刑法考》等书籍,主持制定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等数十部法律,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思想,在法政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在修律活动中,精研旧法,博采西法,复设法律学堂造就人才,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在构建现代审判制度、改良监狱、创设中国检察制度、倡设中国律师制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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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吕坤良同志带领教职工仔细参观故居各个展室后,与沈家本第五代孙——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审判长蔡小雪同志进行了座谈。蔡老师向学院图书馆赠送了自己的著作《修律大臣沈家本》,介绍了沈家本的生平、法学成就以及当年轰动一时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郑国锦案”“天津教会案”等著名的案例,并就大家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

大家表示,通过观展和座谈,对沈家本的法学思想以及他对中国近代法制现代化的贡献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十分钦佩其求真务实的态度及刚正不阿的品格。今天重读沈家本,梳理他的成长之路,重温他的法律思想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我们要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中国建设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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