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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期亚洲法官研修班参访桂林中院
  发布时间:2018-10-30 08:22: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推进“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实施,加强同亚洲国家的司法交流合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于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举办了2018年第二期亚洲法官研修班。来自阿富汗和阿曼的法官来华参加考察研修。在北京参访的同时,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研修班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进行参观考察和现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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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研修班参访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与院领导和法官代表进行了座谈。研修班通过参观桂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刑事法庭、民商事法庭、文化展览馆和图书馆,了解了信息技术在桂林中院诉讼服务中的应用以及桂林中院的发展历史。座谈由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主持。桂林中院刑一庭、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的法官代表以及荔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韦礼云分别向研修官员介绍了桂林法院的法官数量、人员构成、案件类型、受理案件数量、结案率等情况。

 阿富汗法官巴德尔说,感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以及桂林中院安排我们参访。亚洲有很多国家,但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国家法官学院一样举办这样的研修班。我们通过十几天的研修,了解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和各级法院的发展建设和审判实践,进一步感受到中华民族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以及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随后阿富汗和阿曼法官介绍了本国的司法制度,并向中国法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中国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以及调解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中国法官代表予以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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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冯文利副院长进行了总结性致辞。冯文利表示,感谢广西三级法院对亚洲法官研修班的高度重视、周到安排和热情接待。中国法官与阿富汗、阿曼法官的交流富有成效。东盟法官培训基地设在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今年七月2018年第一期亚洲法官研修班就在培训基地举办,也参访了桂林中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天的参访和座谈相信给阿富汗和阿曼法官留下了更加深刻的印象。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推进,各国司法界面临共同的问题,加强司法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希望通过此次研修班进一步加强中国和亚洲各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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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院长廖庆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原陪同参观座谈。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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