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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率团访问德国时表示:加强交流 相互借鉴 把中德司法合作提升到新阶段
  发布时间:2018-09-28 08:38:00 打印 字号: |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9月23日至26日,应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对德国进行友好访问,并于9月27日回到北京。在德期间,周强一行访问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及法律历史博物馆、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联邦专利法院、勃兰登堡州宪法法院、巴伐利亚州最高法院、巴伐利亚州司法宫、《波茨坦公告》签署地旧址、柏林洪堡大学及其法学院等机构。

在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贝蒂娜·林佩阁进行工作会谈时,周强表示,近年来,在两国元首积极推动下,中德两国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在此背景下,两国法院友好合作关系呈现紧密务实的良好发展态势,中德法官交流项目等合作平台取得积极成果。当前,中国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国法院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愿借鉴包括德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法院有益经验。希望中德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动落实达成的共识,在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互联网案件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商事判决执行、法官培训、司法案例研究、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化务实合作,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两国司法交流与合作提升到一个新阶段,促进双边关系发展,造福两国人民。贝蒂娜·林佩阁介绍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职能及工作情况,表示中德有着不同的历史传统、法律制度,但面临很多共同的问题,加强中德司法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中德法官交流很有意义。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愿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沟通,不断拓展司法合作领域,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动两国司法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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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见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部长卡塔琳娜·巴蕾时,周强表示,自两国建立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机制以来,中德双方在这一框架下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在关键和重点领域加强对话,保持密切沟通,取得积极成效。前不久,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八届法律研讨会在德国成功举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进一步深化双方交流合作,为促进两国及两国司法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卡塔琳娜·巴蕾介绍了德国司法体系及工作情况,表示愿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机制下加强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友好关系发展。

在会见德国联邦专利法院院长贝亚特·施密特时,周强表示,近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依法保护所有企业知识产权,高度重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就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及15个知识产权法庭,促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一步,中国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加强交流合作,着力提高专利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贝亚特·施密特介绍了德国联邦专利法院职能及工作情况,对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作努力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愿加强与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

在会见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院长艾弗特教授时,周强表示,当前,国际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加速发展,对立法、司法和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产生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带来巨大历史机遇。适应这些挑战,中国法院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实现信息化对法院工作的全覆盖,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智能化服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司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人民,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建设积极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柏林洪堡大学加强交流,在国际法发展、网络法律问题、法官培训、司法案例研究、信息时代的知识产权、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开展合作。据悉,柏林洪堡大学历史悠久,是世界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马克思、爱因斯坦、黑格尔等都曾在此学习或任教,有很强的教学科研实力。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等参加访问。中国驻德国大使史明德、驻法兰克福总领事王顺卿、驻慕尼黑总领事毛静秋陪同参加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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