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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动环境司法合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8-07-04 17:37:01 打印 字号: | |

2018年7月3日上午,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工作培训班开班式在国家法官学院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先生、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先生出席开班式并作主旨演讲。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黄文俊主持了开班式。

芬兰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卡瑞•库斯涅米、巴西国家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南非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楠比萨•丹布扎、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大法官赛义德•沙阿、巴基斯坦拉合尔高等法院法官贾瓦德•汉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土地和环境法院首席法官布莱恩•普雷斯顿、美国夏威夷最高法院大法官迈克尔•威尔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和公约司司长伊丽莎白•莫勒玛、欧洲环保协会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桑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首席代表涂瑞和、欧洲环保协会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出席开班式,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培训班300余名学员参加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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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副院长在开班式上发表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主旨演讲。江必新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必新指出,环境司法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环境资源审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必新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为什么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怎么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对司法的需求等方面做出阐述。江必新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坚守环境和生态正义。要立足审判实际,严格公正司法,有效制裁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监督强制各类主体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义务与责任。要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制度机制建设,推动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培养引领文明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先生、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先生分别发表了“全球环境挑战与机遇及司法在其中的角色”和 “全球环境公约”的主旨演讲。

接下来,来自芬兰最高行政法院、美国夏威夷最高法院、南非最高上诉法院、巴西国家最高法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土地和环境法院、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巴基斯坦拉合尔高等法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和法官将先后为本期培训班专题授课。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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