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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财务监督机构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18-04-19 08:48:00 打印 字号: | |

为强化财务内控管理,规范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完善党内纪律监督,国家法官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法官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

财监委主任由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财务部主要负责人和一名群众代表(轮流由各部门产生)担任。财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财监委主要职责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和授权范围内,对学院重要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等经济业务活动的项目立项、经费预算、采购程序、合同效力、实施过程及成效、资金支付主体、票据单证的合法性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为学院经济业务活动提供决策参考。

4月4日,财监委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法官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审查内容、程序以及会议规则等事项。

截至目前,财监委已召开两次会议,共计审查了12项大额经费支出和重要工程项目立项情况,涉及金额近300万元。

成立财监委是学院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堵塞漏洞、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近期工作情况看,效果初步显现。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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