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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范畴培训班 冯文利副院长出席开班典礼
  发布时间:2018-04-02 11:29:00 打印 字号: | |

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批准,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范畴培训班”3月19至24日在江苏分院顺利举行。

3月19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嫒珍、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院长谭筱清、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院长赖健雄、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姚颖珊及来自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14名法官、检察官,澳门特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工作人员、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区联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开班典礼。

国家法官学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班,对课程设置、培训行程、后勤保障均作出了精心安排。培训围绕十九大报告、宪法与基本法、“一带一路”有关法律问题、刑事与民事司法文书、中国传统文化及当前的外交形势等内容展开,邀请了知名专家和资深法官前来授课,使澳门司法官对十九大精神、司法改革、传统文化及外交形势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与理解。学员们对课程安排高度评价,表示获益良多。

培训期间,还安排了澳门法官、检察官到南京市中院、南京市检察院参访、观摩庭审并座谈交流,并安排观赏江苏地方戏剧和参访博物场馆,让学员直接感受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与博大精深,体验内地司法改革的成就。

澳门中级法院院长赖健雄对这次培训专门发来信息,对课程、餐饮安排和参访活动,对国家法官学院的精心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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