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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会见出席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各国代表团
  发布时间:2018-03-27 10:03:00 打印 字号: |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3月25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广州会见前来出席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几内亚比绍最高司法法院院长保罗•萨尼亚、莫桑比克最高法院院长安德利诺•曼努埃尔•穆尚加、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院长安东尼奥•席尔瓦•恩里克斯•加斯帕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最高司法法院院长曼努埃尔•席尔瓦•戈麦斯•格拉维德、安哥拉最高法院副院长克里斯蒂诺•莫拉雷斯•德•阿布利尔•伊•席尔瓦、巴西联邦法官协会主席雅依米•马尔廷斯•德•奥利韦拉•内图、赤道几内亚最高法院副院长安通尼奥•恩图图姆•恩古鲁•阿法纳。

周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出席会议的各国嘉宾表示欢迎。他说,中国和葡萄牙语国家的友好交往源远流长,近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后,中国和葡萄牙语国家在经济贸易、人员交往等领域合作不断加深,司法领域交流日益密切。此次召开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为中国和葡萄牙语国家司法界同仁搭建了崭新的交流平台,标志着各方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必将进一步深化各方在司法领域的交流互鉴,促进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为推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周强表示,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发展,各国法院面临共同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和葡萄牙语国家的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葡萄牙语国家进一步加强交流联系,在案例研究、法官培训、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分享彼此经验,开展更加务实有效的合作,共同推动各国司法工作不断发展,为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各国嘉宾感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并介绍了本国法院情况。他们表示,希望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联系,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推动与中国的友好关系不断深入发展,促进各领域合作取得更加丰硕成果。

周强与莫桑比克最高法院院长安德利诺•曼努埃尔•穆尚加、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最高司法法院院长曼努埃尔•席尔瓦•戈麦斯•格拉维德分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莫桑比克共和国最高法院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最高司法法院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等参加会见。(记者乔文心)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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