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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別行政区“第三期司法范畴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
  发布时间:2018-03-20 16:25:0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3月19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与澳门司法及法律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国家法官学院与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共同承办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期司法范畴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举行开班典礼。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姚颖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媛珍分别为开班式致辞。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冯文利表示,习近平主席在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这次两会高票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让“一国两制”事业在宪法层面的保障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所以,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对坚持“一国两制”、确保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意义非凡、影响深远。香港、澳门发展同内地发展紧密相连,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先后派出了五届“司法官入职培训课程实习员”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参观考察,2016年-2017年,双方还举办了2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范畴北京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是以往司法交流合作的继续,同时也是一次新的尝试,这是首次国家法官学院与地方分院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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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姚颖珊表示,南京是江苏省的省会,在这个属于我国南方政治及文化中心进行交流学习,实属难得,更重要的是适逢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前夕展开培训,意义更为重大。本次培训主题丰富,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所作的政治工作报告的解读、一带一路的法律问题、宪法与基本法等。近年随着“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政策的推进,两地的交往俞见频繁。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加强和内地同行在司法改革成效以及司法公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交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媛珍表示,南京是江苏的省会,同时也是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办公,江苏的法官和检察官在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希望培训期间各位澳门司法官通过参访交流,感受江苏的司法改革成果。此次培训班在江苏举办,是对江苏分院的信任和考验,江苏分院一定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培训保障工作。

以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院长赖建雄为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14位法官和检察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出席了开班典礼。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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