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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贯彻五教会精神,创新法官培训方式
  发布时间:2011-06-23 10:16:00 打印 字号: | |

自2011年4月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湖南法院认真贯彻五教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法官培训课程设置和教师配备,创新教学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在课程设置及教师配备等方面,重点突出培训对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第五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内容涵盖法律适用、庭审技能、诉讼调解、裁判文书以及三大审判等司法实务。还设置了中国审判过程的性质、社会变迁和社会稳定的新思维、司法职业伦理、法官心态建设、司法礼仪等比较新颖的课程,做到既覆盖全面,又重点突出。师资配备方面,认真贯彻王胜俊院长倡导的“法官教法官”的新理念,组成了包括省法院5位院级领导在内的三级法院院领导、庭室负责人、资深法官的法官教师团队,占授课师资的89%。还邀请了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北大法学院王锡锌教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长宁区法院邹碧华院长以及全国优秀法官、郴州北湖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宗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怀化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杨荣为预备法官授课,受到广大学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二是在以集中授课为主的基础上坚持创新教学方式。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和全省法院第五期预备法官培训中推行庭审观摩教学,先由授课教师讲授如何驾驭刑事案件庭审,再联系有关法院将培训课堂搬到法庭或将法庭设置到培训课堂,为全体学员示范庭审过程,随后再由授课教师进行点评并与学员进行互动答疑,将王胜俊院长倡导的“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三位一体有机结合起来,效果显著。

三是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的各种活动,丰富培训生活。为活跃培训气氛、丰富培训生活、促进学员交流,培训中心购买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扑克等文体用品,供学员课余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还组织了篮球比赛、“法治湖南”主题演讲比赛和联欢晚会等活动,受到学员们的热烈欢迎。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到培训班“法治湖南”主题演讲比赛全程观看比赛,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撰稿:湖南省法官培训中心  粟立涛)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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