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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事审判最新司法解释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3 10:14: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1〕58号、法学〔2011〕16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定于2011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举办民事审判最新司法解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主要面向基层法院,名额分配适当向西部倾斜)。

二、报到时间:2011年7月18日。

三、报到地点:国家法官学院。

四、培训时间:2011年7月19日-7月24日。

五、培训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物业服务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婚姻、家庭纠纷有关疑难问题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疑难问题分析;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旅游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六、入学携带证件及物品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报到时请出示),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3张,2寸1张;

2.夏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七、所需准备材料          

1.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3至5个,内容应包括:(1)案例类别:报送当地法院成功审理的各种新类型、疑难案情以及其他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2)体例:包括标题、案情介绍、审理过程、裁判结果及理由、分歧意见、法官点评等几部分。标题应能体现该案的争议焦点;(3)报送要求:报送电子版。a、报送案例以doc文件格式(word文档)形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njccc@yahoo.com.cn邮箱;b、注明作者姓名及其所在法院;c、发送邮件主题,写明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每个案例3000字左右。

2.为了使本期培训班的教学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请每位学员准备民事审判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若干,于7月1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jcspsw@sina.com邮箱,并注明参加班次。以便于我们收集、整理后反馈给老师,供培训班教学、讨论和交流。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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