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下午,国家法官学院第16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在教学楼二楼报告厅进行了民商事审判实务单元的辩论式案例教学。培训班150名学员分成六个小组,在学院民商事审判教研部的组织下,围绕真实案例——李冰诉华星国际影院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依次进行了对抗式小组辩论、合议庭评议式辩论、承办人汇报案件式辩论等教学活动,通过争辩法律焦点,切磋辩论技巧,磨砺司法能力,充分展现了预备法官学员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此次辩论式案例教学活动仿照案件审判实务流程具体划分为三个环节:第一阶段由学员模仿庭审辩论,分小组进行对抗式辩论。首先由正反双方辩手进行辩论陈词,将关于案件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阐释。正反双方由一辩、二辩、三辩三位学员组成,代表不同的学员小组,分别陈述本方论点、论据和法律理由,然后进行交替辩驳,自由辩论。
第二阶段由学员分组扮演合议庭成员角色,对案件不同审理意见进行评议式辩论。辩论教学中假定的情形是,审判长和案件承办人对于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存在针锋相对的意见,案件承办人主张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拟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双方为此展开辩论。学员在辩论中,依据自己在法院的工作经验,结合对合议庭内部的分工配合和评议规则的理解,对案件审理中存在不同的法律意见和不同裁判的司法效果进行了深入论辩。
第三阶段是由学员模拟合议庭向分管院长汇报案件的辩论场景。教学中假定的辩论前提是,审判长和案件承办人对于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存在针锋相对的意见,合议庭评议后形成两种不同的意见,审判长带领案件承办人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并在分管院长主持下对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展开了进一步的辩论。
三个阶段的学员模拟辩论活动结束后,辅导教师组织全体学员对模拟辩论活动进行了总结,并通过学员评委打分方式评选最佳辩手、最佳法官,还通过启发式询问引导学员思考法院审判工作中的辩论活动和社会大众的日常辩论的区别,并且以各位辩手的模拟表现为例,现场帮助学员分析法官在审判实务中辩论法律问题之时应当注意的角色定位、工作要点和辩论技巧。
此次辩论式案例教学活动,在民商事审判教研部的精心设计下,辩论形式新颖、教学内容丰富,受到了预备法官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对于预备法官学员深入思考法律问题、关注审判实务、提高司法能力,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也是国家法官学院创新法官教育培训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民商事审判教研部罗胜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