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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培训为抓手 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方针,打造“长宁法苑”教育培训品牌
  发布时间:2011-05-18 08:34:00 打印 字号: | |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方针,紧紧围绕《2011年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按照“规范到位,稳步提升”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分层次、多元化、有重点的培训。在精心组织落实高院各类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打造“长宁法苑”教育培训品牌,不断拓展“短平快”培训项目。

一、紧贴高院工作要求,积极制定教培计划。长宁法院围绕提升干警“三个素养、五个能力”的要求,将培训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中。为增强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该院每季度都会结合形势要求,制定、下发政治学习计划作为庭室政治学习的指引。

二、紧贴干警培训需求,加大对审判工作方法、群众工作方法等专题培训力度。针对干警需求,设置了法庭上的心理学、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问题、委托理财等新类型金融纠纷案件审理思路等方法经验传授类讲座,围绕干警诉讼调解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设置了“传经送宝之做当事人工作方法”、“心灵氧吧之有话好好说--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技巧”、“法官沙龙之劳动争议调解方法”等系列讲座。

三、紧贴学风建设要求,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新年伊始,下发了《长宁法院关于切实做好干警参加高院各类培训工作的通知》,将学员在法官培训基地的表现与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排名挂起钩来,严格控制请假程序,杜绝无故请假、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政治部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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