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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训方式 贯彻培训方针
——湖南省法官培训中心举办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1-05-18 08:31:00 打印 字号: | |

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王胜俊院长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近日,湖南省法官培训中心以举办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方针要求,大力创新培训方式,培训效果显著提高。

一是突出“一个目标”,将集中培训和课堂延伸有机结合,通过不断学习逐步提高司法能力。针对集中培训时间相对较短、培训内容难以概全、培训深度不够的情况,倡导培训学员建立QQ群,把集中培训作为平台和起点,授课教师、参训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可以通过QQ群继续进行交流和学习,实现了课堂的延伸。

二是围绕“两个转变”,将集中授课与互动交流有机结合,促进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变,由知识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转变。培训期间,除了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给学员授课外,还组织全体学员开展了互动交流活动,让学员们自己走上讲台,交流工作方法和心得体会,并将发言内容整理汇编成册,作为学习资料印发给每位学员。

三是立足“三个倡导”,将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三种教学方式有机结合。在湖南省高级法院资深法官讲授民商事审判的思维与方法课程后,组织全体学员观摩民事案件的庭审全过程,并事先将案情简介和庭审观摩的要点印发给每位学员。庭审结束后,授课法官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并组织学员与主审法官及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进行现场互动交流,学员们反响热烈、积极参与,学习效果明显。

(湖南法官培训中心粟立涛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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