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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贵州省法院系统审判业务法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6 15:01:0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建设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院,顺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三个依托”的培训理念,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法院系统一线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国家法官学院决定在北京举办贵州省法院系统审判业务法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分管院领导、庭长、副庭长或业务骨干。   

二、报到时间

第一期:2011年6月9日(贵州省法院系统立案、涉诉信访业务法官培训班)。

第二期:2011年6月20日(贵州省法院系统民事审判监督业务法官培训班)。

第三期:2011年7月5日(贵州省法院系统民商事审判业务法官培训班)。

第四期:2011年8月31日(贵州省法院系统国家赔偿及刑事、行政审判监督业务法官培训班)。

第五期:2011年9月14日(贵州省法院系统刑事审判业务法官培训班)。

三、报到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红旗宾馆。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1年6月10日-6月18日

第二期:2011年6月21日-6月29日

第三期:2011年7月6日-7月14日

第四期:2011年9月1日-9月9日

第五期:2011年9月15日-9月23日

五、所需携带证件及物品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夏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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